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