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