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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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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本基金应当以专户方式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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