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本基金应当以专户方式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