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会员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