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

第五条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 第五条 当事人自收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之日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依照《证券法》等法律和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送达当事人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