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三章 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 · 第二节 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三章 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 第二节 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退役军士不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义务兵不符合安排工作、供养条件的,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退役军士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可以选择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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