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