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章 安置 · 第一节 自主就业 第二十七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章 安置 第一节 自主就业 第二十七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10-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