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五条 退耕还林条例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五条 退耕还林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