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