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按照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应当全额上缴财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