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公安部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制定式样。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的,可以自行制作协议书,但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关于协议书内容的规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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