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部门规章 发布:2018-02-02 共 1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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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 第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鼓励应用先进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处理... 第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设备。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

第二章 管 辖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章 管 辖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 第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一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 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依法应当吊销、注销中国人民...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 第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五条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 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 第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 第二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 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 第二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 第二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二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 第三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 第三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 第三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四条 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 第三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 第三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 第三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 第三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 第四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第四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一条 经过调查,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 第四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四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 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 第四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 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 第五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五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 第五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 第五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 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 第五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 第五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第五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 第六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 第六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 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 第六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八条 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 第六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 第七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七十条 对尚未查明身份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 第七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 第七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 第七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 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 第七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 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第七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七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 第七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 第七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 第八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八十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由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会同相...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 第八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 第八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三条 专业运输单位六个月内两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 第八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 第八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 第八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 第八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 第八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 第九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 第九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 第九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 第九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 第九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第九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设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 第九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有未了结的道... 第九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 第九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 第一百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一百条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 第一百零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 第一百零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 第一百零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 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五条 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 第一百零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 第一百零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管理规定由公安部另行制定,资格证书式样全国统一。 第一百零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 第一百一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 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公安部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省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规定没有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程序,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第一百一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