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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