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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