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设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