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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