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