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