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公安部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制定式样。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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