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 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 农业投资应当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截留和挤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