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把发展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强交通、商业、通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旅游相关行业,扶植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