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第三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第三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 第三十一条 军事设施用地,依照接收、征用或划拨手续确认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经上级批准,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确认给现用地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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