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第五章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 第五十条 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第五章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 第五十条 一户占用两处以上宅基地的,符合分户条件而且现有面积没有超过分户使用宅基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分别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分户条件的,超过标准的宅基地使用权确认给土地所有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