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指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地铁、城市轻轨等具有城市公共交通功能的交通工具和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