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新郑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资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