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九条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胁迫、欺骗他人参加或者阻拦他人中途退出违背本人意愿的集会、游行、示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