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规定。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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