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常委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