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增强公民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