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