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