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条例

第十七条

重庆市气象条例 第十七条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为国家机关指挥防灾减灾、组织经济建设提供的气象信息服务,应当及时、无偿提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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