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重庆市绿化条例
›
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界定数量有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森林覆盖率,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郁闭度达零点二以上的乔木林地、经济林地、竹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与农田...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市重点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名录、古树名木的划分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九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 查看《重庆市绿化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