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政府的资助; (二)当事人交纳的仲裁费; (三)其他合法收入。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