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七十四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七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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