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五十八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五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