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六十二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六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