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为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采砂作业应当服从通航要求,并设立明显标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