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在水上进行拆船作业的拆船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止溢出、散落水中的油类和其他漂浮物扩散。在水上进行拆船作业,一旦出现溢出、散落水中的油类和其他漂浮物,必须及时收集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