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五章 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五章 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 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及其相邻海域的环境、资源状况;
(二)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三)应急设施的配备;
(四)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案。
(一)工程及其相邻海域的环境、资源状况;
(二)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三)应急设施的配备;
(四)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