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四章 污染物排放管理 第三十五条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四章 污染物排放管理 第三十五条 海洋工程排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专项用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