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 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