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七章 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 第五十三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七章 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 第五十三条 发生船舶油污事故,国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应急处置、清除污染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优先受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