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