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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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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食盐专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食盐专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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