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是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园林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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