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