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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