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体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